寡夫郎求子 第48节(2 / 4)
“在中原,这行叫做镖局,我们这些人算是镖师,在丝绸之路上,就叫做驼帮,负责押货的叫做骆驼客。”
“骆驼客主要负责押运,并不牵扯经商,但路上太危险,利润也大得惊人,自从师傅死在劫匪手上之后,我和弟兄们就不再帮别人押货,而是自己单干了。”
沈野说到这里的时候,眼里极亮,像有刀光在闪。
是少年人独有的莽撞与血气,也是潜藏的,至今未能消弭的恨意。
陆宁听得有些紧张,眉头皱了起来,道:“师傅?是带你做这行的人吗?”
“是,当年离村,也是他带我走的。”
年轻汉子半屈起腿,露出水面的那条腿上也蜿蜒着纵横琐碎的伤疤,足以见得这条黄金与鲜血铸造的道路,有多么得凶险。
沈野道:“师傅是我爹的师兄,年轻时跟我爷爷学的狩猎的本领,出师后就一直走南闯北,最后在西北扎了根。
爹娘过世那会儿,他刚好回村,带着我去了镇上玩,倒救了我一命。后来我跟他走了,去到西域也做了骆驼客。”
沈野轻轻一笑:“不想倒让我成了有钱人,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家底,倒也一年年地攒起来了。”
陆宁听得眉头又皱了起来,但听到沈野成了有钱人,攒了家底,他还是有些高兴的,轻轻道:“师傅是你的贵人。”
沈野道:“是……他是我这辈子的贵人,可惜他老人家没享着福,他做领房人的时候,队伍还没开始走商,算不得多富,只是赚点卖命钱。”
“后边我收服了那些狼崽子后……咳……”
他想起自己的称号,道上叫着虽然响当当的,在陆宁面前提起却让他有些抱赧。
就像是小时候那会儿,在哥儿的面前被脱了裤子打屁股一样,多少有点丢人。
他忙解释道:“就是路上有群劫匪,被叫做狼帮,那首领叫狼王,带着一群狼和匪徒四处烧杀掳掠,在道上恶名远扬,我们的队伍和他们不巧撞上了,我把头狼和狼王杀了之后,那狼群不知怎么认了我为主,后面道上也就叫我,咳咳,叫我小狼王了……
但自此之后,有狼群护从,路上就基本遇不到危险了,队伍也不怎么会在走商时折人。”
陆宁这才明白了,“小狼王”这么奇怪的称呼是怎么来的。
汉子虽三言两语就说了收服狼群的事儿,但想来当时的情况也一定十分凶险。
陆宁在水里靠着沈野的小腿,摸了摸汉子腿上粗糙的伤疤,道:“这些,都是走商时弄的?”
沈野被摸得肌肉一紧,几乎要喘出声来,压了压躁动,才道:“嗯,但都是早些年受的伤,这两年有狼群一直跟着队伍,后来我们还发现了两个新的小国,打通了条全新的商路,生意在西北算是独一份的,用不着再刀口舔血。”
他垂着眼帘,看着温泉池里水妖一般发着光,倾听他讲述过去的哥儿,温声道:“不必担心。”
他抬头摸了摸陆宁的额头,将有些凌乱的湿发捋到头顶,露出哥儿饱满的前额与眉心一点精巧的孕痣。
沈野又道:“我也可以不回西北,往后就金盆洗手,住在村子里,就算光靠兄弟们送来的分利,也够我一家过得富足。”
陆宁被剥开眼睛前的阻挡,视线变得更加清晰,能看到汉子眼里的赤诚。
走商固然危险,但到底是自己打下来的家业,陆宁连一栋不足十两银子的旧宅子都不舍得放弃,要拿遗腹子来保住。
汉子就怎么舍得说放弃便放弃,放着那么大的家业不要,以后都打算留在这么个偏僻落后的小乡村里成家立业?
这村子里哪有什么的好人家、好哥儿,又有什么事业能顶的上被小国奉为上宾的小狼王?
……留在村子里,沈野顶多就是做个地主老爷罢了。
就像是把磨得发亮的宝剑,放进了暗暗的匣子里,很快就会变灰变旧,生了锈,和村里的杀猪刀没什么两样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“骆驼客主要负责押运,并不牵扯经商,但路上太危险,利润也大得惊人,自从师傅死在劫匪手上之后,我和弟兄们就不再帮别人押货,而是自己单干了。”
沈野说到这里的时候,眼里极亮,像有刀光在闪。
是少年人独有的莽撞与血气,也是潜藏的,至今未能消弭的恨意。
陆宁听得有些紧张,眉头皱了起来,道:“师傅?是带你做这行的人吗?”
“是,当年离村,也是他带我走的。”
年轻汉子半屈起腿,露出水面的那条腿上也蜿蜒着纵横琐碎的伤疤,足以见得这条黄金与鲜血铸造的道路,有多么得凶险。
沈野道:“师傅是我爹的师兄,年轻时跟我爷爷学的狩猎的本领,出师后就一直走南闯北,最后在西北扎了根。
爹娘过世那会儿,他刚好回村,带着我去了镇上玩,倒救了我一命。后来我跟他走了,去到西域也做了骆驼客。”
沈野轻轻一笑:“不想倒让我成了有钱人,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家底,倒也一年年地攒起来了。”
陆宁听得眉头又皱了起来,但听到沈野成了有钱人,攒了家底,他还是有些高兴的,轻轻道:“师傅是你的贵人。”
沈野道:“是……他是我这辈子的贵人,可惜他老人家没享着福,他做领房人的时候,队伍还没开始走商,算不得多富,只是赚点卖命钱。”
“后边我收服了那些狼崽子后……咳……”
他想起自己的称号,道上叫着虽然响当当的,在陆宁面前提起却让他有些抱赧。
就像是小时候那会儿,在哥儿的面前被脱了裤子打屁股一样,多少有点丢人。
他忙解释道:“就是路上有群劫匪,被叫做狼帮,那首领叫狼王,带着一群狼和匪徒四处烧杀掳掠,在道上恶名远扬,我们的队伍和他们不巧撞上了,我把头狼和狼王杀了之后,那狼群不知怎么认了我为主,后面道上也就叫我,咳咳,叫我小狼王了……
但自此之后,有狼群护从,路上就基本遇不到危险了,队伍也不怎么会在走商时折人。”
陆宁这才明白了,“小狼王”这么奇怪的称呼是怎么来的。
汉子虽三言两语就说了收服狼群的事儿,但想来当时的情况也一定十分凶险。
陆宁在水里靠着沈野的小腿,摸了摸汉子腿上粗糙的伤疤,道:“这些,都是走商时弄的?”
沈野被摸得肌肉一紧,几乎要喘出声来,压了压躁动,才道:“嗯,但都是早些年受的伤,这两年有狼群一直跟着队伍,后来我们还发现了两个新的小国,打通了条全新的商路,生意在西北算是独一份的,用不着再刀口舔血。”
他垂着眼帘,看着温泉池里水妖一般发着光,倾听他讲述过去的哥儿,温声道:“不必担心。”
他抬头摸了摸陆宁的额头,将有些凌乱的湿发捋到头顶,露出哥儿饱满的前额与眉心一点精巧的孕痣。
沈野又道:“我也可以不回西北,往后就金盆洗手,住在村子里,就算光靠兄弟们送来的分利,也够我一家过得富足。”
陆宁被剥开眼睛前的阻挡,视线变得更加清晰,能看到汉子眼里的赤诚。
走商固然危险,但到底是自己打下来的家业,陆宁连一栋不足十两银子的旧宅子都不舍得放弃,要拿遗腹子来保住。
汉子就怎么舍得说放弃便放弃,放着那么大的家业不要,以后都打算留在这么个偏僻落后的小乡村里成家立业?
这村子里哪有什么的好人家、好哥儿,又有什么事业能顶的上被小国奉为上宾的小狼王?
……留在村子里,沈野顶多就是做个地主老爷罢了。
就像是把磨得发亮的宝剑,放进了暗暗的匣子里,很快就会变灰变旧,生了锈,和村里的杀猪刀没什么两样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