寡夫郎求子 第33节(2 / 4)
汉子手上狎.昵人也就算了,那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变得一刻都停不下来。
说话又快又密,嘴皮子很利索,倒有些像是小时候的沈野了,冒冒失失,经常一说一大串话,让人都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。
但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,什么喜不喜欢……都能把人捅死的东西,谁喜欢了……
沈野手上劲不足,但也一直没消停,被子底下两人手掌交叠的轮廓隐约可见。
陆宁站在床边,手伸进被子里,倒显得像是他在主动轻薄人一样。
沈野满足了一点,抬头看着陆宁,嘴里还在絮叨。
“宁哥儿最好了,长得像观音,心也是极善的,定然舍不得我死在外面。哥儿你放心吧,我哪怕受再重的伤,浑身骨头都断了,痛得走不了路,爬也会爬回村里……我已经攒了好多的东西了,都是哥儿能用上的,你一定会喜欢的……”
说的大抵就是那个梅花箱子,里面确实放得都是哥儿用的东西,现在还在屋中央放着呢。
陆宁却顾不得沈野攒的那些东西,只道:“你,你是不是身上哪里在痛?是旧伤吗?”
沈野一听哥儿帮他办事,还要关心他,心下立即得意起来,觉得人生都有些圆满了,咧嘴一笑道:“不痛,不痛,有宁哥儿摸我,我哪还痛,跟喝了麻沸散似得,整个人都飘飘然。”
他有些懊恼捏了捏陆宁的手背,力道轻轻的,道:“只是这身上总是没力气,可能是血流得太多了,还冷得慌,对了,说到旧伤,宁哥儿,你看我这里……”
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,突然就把被子一掀,露出自己一身健美的皮肉,连带着下方两人交握着的,狰狞泥泞贴合着的手掌也暴露了出来。
陆宁:“……”没眼看。
沈野却是不清醒,想着一件事,就忘了做另一件事,手掌松开了自己,又带着陆宁湿漉漉地往上,贴在自己腰腹处那道撕裂形的伤疤上。
这样的伤最难愈合,大抵当时也没经过很好的处理,以至于这段皮肤凹凸不平,高热地贴着陆宁的手心,像是要和手背上汉子的手掌一起,把陆宁给夹得化了。
沈野道:“摸到了吗。宁哥儿?这是被头狼给咬的!”
这样的话他平日必不敢说出口,就怕一个不小心吓到了柔柔弱弱的哥儿,让陆宁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,更不愿意对他托付终身。
然而这会儿,沈野却按捺不住炫耀的冲动,像是迫不及待,要把自己过往的荣誉与一身孔武都像孔雀的羽毛一样,袒露在心上人的眼底。
“当时那头狼带了几十个小弟,受养狼的劫匪控制,围剿我和兄弟们,差点把我们全弄死,我趁着那头狼咬上来的时候,给了它十几二十刀,削得它脑壳都飞了半个。”
“头狼死了之后,那些劫匪也被我们杀了,狼群认我当头狼,我收了那些狼小弟,在道上终于混出了点名堂,再没人敢招惹我的队伍。”
他笑道:“还有好些小国把我奉为上宾,授了我小狼王的封号,宁哥儿要是跟我去了那里,就是权贵的夫郎,人人都要敬你,看重你,用珍珠美酒供奉你,让你躺在最好的驼毯上,怀里抱着波斯来的猫儿,身上盖着最好的丝绸……一定美极了。”
陆宁摸着沈野身上的疤,听着汉子有些含混的碎叨,像是在从说书人嘴里听闻那些天方夜谭。
他从来不知道有人能在狼群的攻击下存活,也从来不知道沈野说的什么其他小国,珍珠美酒……他连自己的国家都没有什么概念,有清晰认知的,也不过沈家村,和附近一些村镇。
可汉子说话时,眼神亮晶晶,溢着少年人的赤诚,就像话语里表达的那样,恨不得把一切他能够到的,赢来的最好的东西,都奉到陆宁的眼底。
若陆宁跟着沈野去了外面的世界,他会被用珍珠丝绸装点,那么沈野呢?
被称作小狼王的沈野,又该多么得意气风发,英武不凡?
陆宁无法确认沈野病中说的都是真的还是假的,可这腰上的伤,确轻而易举就能看出确实是野兽咬的,咬在了一个要命的地方。
除此之外,沈野的身上还有数不胜数的伤。
不知多少次历经生死,才会让他连生病都误以为自己是重伤濒死。
——年轻的汉子,受了太多太多的苦。 ↑返回顶部↑
说话又快又密,嘴皮子很利索,倒有些像是小时候的沈野了,冒冒失失,经常一说一大串话,让人都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。
但想来也不是什么好话,什么喜不喜欢……都能把人捅死的东西,谁喜欢了……
沈野手上劲不足,但也一直没消停,被子底下两人手掌交叠的轮廓隐约可见。
陆宁站在床边,手伸进被子里,倒显得像是他在主动轻薄人一样。
沈野满足了一点,抬头看着陆宁,嘴里还在絮叨。
“宁哥儿最好了,长得像观音,心也是极善的,定然舍不得我死在外面。哥儿你放心吧,我哪怕受再重的伤,浑身骨头都断了,痛得走不了路,爬也会爬回村里……我已经攒了好多的东西了,都是哥儿能用上的,你一定会喜欢的……”
说的大抵就是那个梅花箱子,里面确实放得都是哥儿用的东西,现在还在屋中央放着呢。
陆宁却顾不得沈野攒的那些东西,只道:“你,你是不是身上哪里在痛?是旧伤吗?”
沈野一听哥儿帮他办事,还要关心他,心下立即得意起来,觉得人生都有些圆满了,咧嘴一笑道:“不痛,不痛,有宁哥儿摸我,我哪还痛,跟喝了麻沸散似得,整个人都飘飘然。”
他有些懊恼捏了捏陆宁的手背,力道轻轻的,道:“只是这身上总是没力气,可能是血流得太多了,还冷得慌,对了,说到旧伤,宁哥儿,你看我这里……”
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,突然就把被子一掀,露出自己一身健美的皮肉,连带着下方两人交握着的,狰狞泥泞贴合着的手掌也暴露了出来。
陆宁:“……”没眼看。
沈野却是不清醒,想着一件事,就忘了做另一件事,手掌松开了自己,又带着陆宁湿漉漉地往上,贴在自己腰腹处那道撕裂形的伤疤上。
这样的伤最难愈合,大抵当时也没经过很好的处理,以至于这段皮肤凹凸不平,高热地贴着陆宁的手心,像是要和手背上汉子的手掌一起,把陆宁给夹得化了。
沈野道:“摸到了吗。宁哥儿?这是被头狼给咬的!”
这样的话他平日必不敢说出口,就怕一个不小心吓到了柔柔弱弱的哥儿,让陆宁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,更不愿意对他托付终身。
然而这会儿,沈野却按捺不住炫耀的冲动,像是迫不及待,要把自己过往的荣誉与一身孔武都像孔雀的羽毛一样,袒露在心上人的眼底。
“当时那头狼带了几十个小弟,受养狼的劫匪控制,围剿我和兄弟们,差点把我们全弄死,我趁着那头狼咬上来的时候,给了它十几二十刀,削得它脑壳都飞了半个。”
“头狼死了之后,那些劫匪也被我们杀了,狼群认我当头狼,我收了那些狼小弟,在道上终于混出了点名堂,再没人敢招惹我的队伍。”
他笑道:“还有好些小国把我奉为上宾,授了我小狼王的封号,宁哥儿要是跟我去了那里,就是权贵的夫郎,人人都要敬你,看重你,用珍珠美酒供奉你,让你躺在最好的驼毯上,怀里抱着波斯来的猫儿,身上盖着最好的丝绸……一定美极了。”
陆宁摸着沈野身上的疤,听着汉子有些含混的碎叨,像是在从说书人嘴里听闻那些天方夜谭。
他从来不知道有人能在狼群的攻击下存活,也从来不知道沈野说的什么其他小国,珍珠美酒……他连自己的国家都没有什么概念,有清晰认知的,也不过沈家村,和附近一些村镇。
可汉子说话时,眼神亮晶晶,溢着少年人的赤诚,就像话语里表达的那样,恨不得把一切他能够到的,赢来的最好的东西,都奉到陆宁的眼底。
若陆宁跟着沈野去了外面的世界,他会被用珍珠丝绸装点,那么沈野呢?
被称作小狼王的沈野,又该多么得意气风发,英武不凡?
陆宁无法确认沈野病中说的都是真的还是假的,可这腰上的伤,确轻而易举就能看出确实是野兽咬的,咬在了一个要命的地方。
除此之外,沈野的身上还有数不胜数的伤。
不知多少次历经生死,才会让他连生病都误以为自己是重伤濒死。
——年轻的汉子,受了太多太多的苦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