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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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金酒、朗姆酒、伏特加、龙舌兰、君度猛猛混合,柠檬添酸,可乐调色,酒精度高达20%-30%。
  别的乔顺应不认识,前面混合的五种酒他认识三种。
  烈酒。
  特别烈。
  以至于这款后劲十足的鸡尾酒,成功伪装成文艺清新小冰茶,享誉国际,凭本事拿下了“失身酒”的口碑!
  “啊啊啊——”
  乔顺应贵为直男,看到“失身”二字,也是火急火燎。
  “我还怕你失身呢,怎么变我失身了!”
  秦语收回手机,语气严厉又强硬。
  “怪谁?一天到晚在网上学知识、学技巧,关键时候怎么不学一学?”
  “嘿嘿,我这不是光顾着担心你,忘了嘛。”
  可不敢说光顾着吃,不然他在秦语心里的地位,得降到饿鬼道去。
  失身酒、失身酒。
  乔顺应怎么想,都只记得那酒甜甜的、酸酸的、冰冰的。
  但他鼙鼓一点也不疼,难道,疼的另有其人?
  乔顺应当了一辈子直男,还第一次闯祸。
  抓耳挠腮,脸颊通红,都不好意思跟秦语对视了。
  犹豫半晌,他终于出声,“……麦克斯还好吗?”
  秦语:?
  他见秦语一脸茫然,心里有底了,又问:“那什么,你还好吗?”
  秦语:……
  秦语抬手痛苦的捋过刘海,不知道自己该笑还是该生气似的,一字一顿的问他:
  “你到底在想什么?”
  乔顺应心虚得冒汗,穿上外套都觉得又冷又热,局促出声:
  “就是、那个,想问问……姐妹,你鼙鼓疼吗?”
  秦语死死的盯着他,反问道:“你说呢?”
  乔顺应真被问住了,他没干过这事儿,经验完全为0。
  哪怕在小红书上遍地开花,也只是说鼙鼓疼、浑身疼。
  现在秦语站在他面前,身姿挺拔,腿长腰细。
  衬衫极好的突出了他的身材优势,从上到下都散发出一种难以掩饰的优雅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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